交通安全统筹是国家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生事物,是国务院文件明确的一项倡导在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行业互助性质的举措,属于机动车交通运输过程中的一种安全保障机制。具有风险补偿功能,是一项针对交通运输这种高风险行业特点,为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而产生的保障措施。交通安全统筹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管理机制的全过程,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监督,不断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又注重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确保社会稳定,最终达到“安全保统筹,统筹促安全”的目的。
交通安全统筹着眼于为政府排忧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全面保障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统筹费也将作为事故理赔专用基金,实行统一调剂和经济互助,使企业减少风险,缓解合作企业因事故发生带来的经济赔偿压力,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交通安全统筹专注于服务,对发生的责任事故提供从伤员救护,现场勘查,车辆救助,设备维修,定损理赔到善后处理,防灾减损,宣传教育,安全培训等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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